浅谈国内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点击数:904 | 发布时间:2025-01-24 | 来源:www.nblzx.com

    一直以来,金融证券市场都是风险系数比较高的行业,假如市场监管不到位,就会有一些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随便对顾客的资金进行挪用,进行违规操作,破坏股东或者投资者的利益。除此之外,因为出现金融风险后,风险会进行传递,并引发连锁反应,出现系统性或者全方位性的金融危机,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破坏国家的稳定。所以,做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具备要紧意义。

    1、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有哪些用途

    (一)可以帮助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为了确保证券买卖和发行的顺利拓展,国家第一要使用立法的方法允许部分中介人和金融机构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获得交易证券的基本权益。但在现有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市场上存在着垄断、欺诈、操纵买卖、哄抬股价等问题。因此,需要做好证券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非法的证券买卖活动,对一些正当的买卖进行保护,保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二)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大家都了解证券投资是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的一种投资。为了使投资者能准确把控投资方向,知道市场动向,以防止其在投资中遭到较大风险的冲击,国家有关部门可通过采取有关立法程序或者管理方法督促集资者按期向投资者公开证券方面的有关信息与经营情况,使各项信息都透明化与公开化。除此之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应组织专门的领导小组对集资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测,对欺瞒行为或是扭曲事实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并拟定有关法律进行约束与制裁,使证券投资市场持久、有序的进步下去。

    (三)增强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化

    增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证券市场的有效信息,其次还能为投资者提供肯定的理论依据与技术指导。要使证券市场可以在短期内获得有效的信息,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拥有一套高科技、现代化的信息设施系统必不可少,二是严密的科学信息互联网体系;三是专业能力强的技术管理职员。

    2、国内金融证券市场在监管方面所碰到的瓶颈

    (一)监管主体在监管中目的不清楚

    监管主体在推行监管这一职能时,需要将证券市场合具备的有关特点像高风险性、易变性等特点考虑其中,假如监管单位在职责分配上不明晰,当出现某些突发事件时投资者与监管机构会由于职责的不明晰而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最后使得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大大减少[1]。作为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部门他们总是期望自己拥有更多的权利而不是应该承担过多的责任,当监管机构中的职员因为各方面条件的影响等极容易出现分歧现象,这使得某些利益追求者乘虚而入,使得监管工作丧失其真的意义。

    (二)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方法过于老套

    国内关于证券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内容较少,而且较为陈旧,伴随经济进步的节奏不断加快,原有些法律规范已远远难以满足年代进步之所需。国内现存的证券有关法律有《证券法》等,而且对于有关法律规范也在持续的改进与健全,但在实质应用中大家发现其仍然存在不少缺点,不可以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这使得监管的效果性显著减少。除此之外,国内在近些年的经济进步经历中,计划经济仍然是一种主要的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的干涉程度总是较多,还存在不少金融证券市场的管理者法律观念不足,在行使有关权利时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而且国内在证券监管方面管理模式较为落后,不可以有效调动广大工作者的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金融证券市场中介结构监管方面较为欠缺

    伴随大家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大家对于理财的看重程度愈加多,金融证券市场也得到了有效的进步,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队伍也在不断进步与壮大,但存在不足的是不少中介机构在管理形式与内容上还较为落后,不可以有效处置有关问题。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获得巨额的价值,为企业报假账或者提供不真实证明等以此来误导投资者,这种行为一方面会使得买家的财产遭到非常大程度的影响,其次也会干扰金融证券市场正常的经营模式,紧急妨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持久、健康进步。

    3、增强国内金融市场监管力度的要紧举措

    (一)革新监管理念

    金融市场在革新监管理念中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看重:第一,准确把控市场动向。监管单位要在学会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对市场将来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的预测与有效评估,并依据目前发展势头拟定行之有效的策略。伴随市场的不断变化还应付所指定的策略进行有效的调整与改进,以使其与目前未来发展趋势相适应;第二,监管工作在合理运行中还应为金融业务的进步提供肯定的空间。金融证券市场中风险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做好风险的准确评估,不断健全外部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使监管工作真的有效化与合理化。

    (二)建设全方位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

    为了使证券市场得以健康进步,构建一套全方位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至关要紧。大家通过对目前政府在监管方面与企业在管理中的不足之处进行细致、全方位的剖析,寻求有效的管理体制已是大势所趋[2]。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只有不断革新管理理念,深化监督管理力度,使监管工作真的有效化。除此之外,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性用途,将政府的监管规定的许可的范围内,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安全性能高的投资途径,全方位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证券市场法制化建设的力度

    对在金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应拟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策略,使投资者在遭到有关侵害时可以有法可依。

    1.应在短期内真的将证券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弥补有关《证券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增强政策规范在拟定、推行与处罚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2.拟定有效的监管机构管理规范体系,对证券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与拥有些权利要作出明确的界定。无论是在机构的设置上亦或是职员的配置上等层面都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3.拟定监管道德行为规范,用以约束有关职员的某些行为。

    4.拟定具体的行政复议与有关诉讼程序,确保行政监管工作的合理化与有效化。特别是政府部门要通过有关法律规范并结合市场进步的有关要求不断改进与健全证券监管的法律规范,对规范中的具体细节进行逐一细化,增强监管的效果性。

    综上所述,国内金融证券市场已经历程了一个长期的进步过程,监督管理规范也日渐健全。为了保证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愈加的成熟、稳定,需要打造可续的监督管理体系,认真剖析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指出相应的处置手段,只有如此才能使国内的证券市场进一步获得新的进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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